区农业局:农业农村部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年版)》
来源:大观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1-31 14:59 浏览:1204次
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养猪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猪肉产品供给安全,1月29日,农业农村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印发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19年版)》。
《实施方案》对疫情报告与确认、疫情响应、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科普宣传及善后处理进行了规定。
《实施方案》对非洲猪瘟诊断规范、样品的采集、运输与保存要求、消毒规范及无害化处理要求4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在疫情报告与确认方面,《实施方案》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生猪、野猪异常死亡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下一步,大观区将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并加大宣贯力度,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一手抓非洲猪瘟防控,一手抓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保障,确保打好打赢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努力保障辖区生猪产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