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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观区坚决落实“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 开展“四整治一建设”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来源:大观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4-04 17:34     浏览:419次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要求,落实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进一步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大观区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四整治一建设”工作,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一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结合春耕备耕工作,集中整治涉及种子、种苗、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农资产品和农机具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农药兽药经营,大力推广农资配送,推广“统采、统配、统销”的连锁经营模式。加大春耕、秋冬等重点农忙时节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整顿规范农资门店。加大对生产经营大户农资产品抽检力度。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畅通农资下乡渠道。

  二是开展种植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禁、限用农药使用,严打禁、限用农药在食用农产品生产上使用。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设立高毒农药经营专柜,实行实名购买制度。落实农资经营索证索票和经营台账制度,推行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置。严厉打击生产及收贮运环节非法添加行为。

  三是开展畜牧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以生猪为重点,开展“瘦肉精”拉网式排查,加大监测力度。加强兽药GMP、GSP证后监管,严格落实兽药处方药管理制度,规范兽药标签说明书内容。严厉打击销售违禁抗菌药物、原料药拆零销售、超剂量超范围添加药物及人药兽用行为,集中清缴非法兽药产品。强化畜禽粪便污染整治,督促规模养殖场(点)完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四是开展渔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强化产地环境监测,重点监控水产品中禁用药物使用。加强水产品养殖、收购、贩运环节监督管理,强化水产养殖品种监测力度,严防养殖及苗种繁育过程中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和氯霉素等禁用药物以及不执行休药期行为。规范饲料采购、贮存及投喂。

  五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结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民生工程工作,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工作,加强宣传,督促农产品生产主体积极应用平台资源实行源头赋码,一品一码,贴码销售,推动辖区农产品全面实现可追溯。探索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项目安排、农产品品牌评定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会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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