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严格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遴选 确保培训质量助力乡村振兴
来源:大观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9-04-08 16:41 浏览:1191次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是一项系统培训工作,对学员身份有严格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辖区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大观区坚持立足产业、农民自愿的原则,按照程序,以认定的培训机构为单位,择优确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确保参加培训的新型职业农民能够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新示范引领及“领头羊”作用,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紧扣产业选学员。在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学员遴选中,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精准实施“一船一策”减船退渔转产转业为目标,结合引导渔民“转捕为养”发展水产养殖,重点做好生产经营型水产养殖业的学员遴选工作,同时针对辖区范围内减船退渔渔民,选择符合参训条件同时培训意愿又强烈的渔民作为培训对象。
二是严格标准选学员。在学员遴选过程中,紧紧围绕省、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下发的学员遴选标准开展学员遴选工作,要求培训对象必须是长期稳定从事农业,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水产养殖户要求家庭人均纯收入为辖区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且产业达到一定规模以上。
三是营造氛围选学员。在学员遴选工作上,坚持发动宣传现行,典型带动示范,通过发放培训宣传册,重点宣传培训政策、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及印发遴选通知,采取以老带新,利用老学员的“口碑”带动新学员参加培训。在原有学员培训学习微信群里广泛开展学员遴选工作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同时通过以老学员带动新学员积极报名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对象知晓政策,达到“要我培训”到“我要培训”的转变。
四是明确重点选学员。一是以生产经营型水产养殖大户为重点;二是优先遴选省、市、区各类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培训。
五是严格程序选学员。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乡镇农技站及村居的作用,在学员遴选工作程序上,坚持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初审、区农业农村局确定等程序择优确定。
据悉,根据省、市安排,大观区今年将承担50名生产经营型(水产养殖专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预计培育对象遴选工作4月中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