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

区民政局实施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标准提标工作

来源:大观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9-22 08:44     浏览:980次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出台《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宜政秘〔2022〕90号)文件,大观区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提高全区城乡最低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供养标准。

根据文件要求,全区城市低保标准由658元/月·人调整为705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由658元/月·人调整为688元/月·人。同时,今年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也相应提高,全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880元/月·人调整为920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680元/月·人调整为720元/月·人。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档,其中:集中供养对象的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750元/月·人、450元/月·人、60元/月·人,分散供养对象的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525元/月·人、300元/月·人、45元/月·人。

大观区从今年7月初开始,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471人、农村低保对象931人,城市特困人员58人、农村特困人员209人受益。


友情链接
涉未成年人专用投诉举报专区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专用举报渠道 网上历史虚无主义错误言论举报专区
涉网络暴力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涉养老网络诈骗信息举报专区

Copyright © 2022  大观新闻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皖公网安备 34080302000298 号

备案号: 皖ICP备15009257号-2 技术支持 众和网络